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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沟惠购”“拉人头、多级制度模式”涉嫌传销!

05-09 苏沟惠购 °

随着互联网创业团体的集体努力,社群经济已经成为一个不新鲜的词了。从正和岛到罗辑思维,无一不在尝试从社群组建到盈利的模式。罗振宇在一次讲话中表示,社群的价值在于运营,一群人聚集起来之后可能是乌合之众,也可能做成大事,最重要的是干什么。明确知道把这群人聚起来要干什么,比如做基金、做风投,甚至可能去做互联网金融。不能光把人聚一块就完了,是打麻将还是下象棋,取决于决策者。近期我们发现一款名为“苏沟惠购”的APP,宣称“让广大消费者通过简易的参与方式,并有机会成为项目合伙人,以利益为驱动,共同挖掘万亿级文旅和全民大健康市场,打造全新产业”。果真如宣传这般?我们接下来详细了解。


 

公司背景,现状如何?

据平台推广资料介绍,“苏沟惠购”的主体经营公司为江苏苏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经查,该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6日,法定代表人为孙耀,董事兼总经理为沈娟,监事为唐明军、孙其伦、王梅,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实缴1000万元,参保人数0人。


 

图片来源:企查查

据企查查公示信息显示该公司从成立至今共存在三起监管抽查风险、两起因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司法案件、三起侵害商标权司法案件,司法案件均为被告。


 

图片来源:企查查

至于“苏沟惠购”由江苏苏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倾力打造是否属于事实,我们曾致电江苏苏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电话,但一直处于未接听状态,对此本平台将持续保持关注报道。

抢购溢价,六代收益,具体如何?

据平台推广资料介绍,参与用户在平台抢购288/盒(两瓶)的任意酒成功后,奖励12元,藏酒冻结24小时,24小时以后可以选择发货,或者寄售变为现金,寄售扣除5元手续费,每天可以抢购100盒每天递增5%。当寄售大于抢购时熔断市场,未成功寄售出去的酒则变为存酒,然后发货,另外赠送288积分,积分可以用来以后寄售等额抵扣寄售手续费。


 


 

图片来源:该平台推广资料

同时,该平台还设置了团队奖励制度:

直推一名会员(购买一单为有效用户),可以拿团队抢购奖励3元/盒;

直推五名有效用户,升级为合伙人,可以拿直推抢购奖励3元/盒,2-6代会员抢购奖励0.5元/盒。


 

图片来源:该平台推广资料

与此同时,该平台为了鼓励用户积极推广市场还设置了建群奖励和团队有效会员达成奖励,接下来为大家详细介绍;

建群奖励、

建100人群推广奖励100元,建200人群奖励200,建300人群奖励300;

团队有效会员奖励、

团队有效会员达到50人(奖励200元),团队有效会员达到200人(奖励1000元),团队有效会员达到1000人(奖励6666元),团队有效会员达到3000人(奖励20000元),,团队有效会员达到10000人(奖励66666元).


 

图片来源:该平台推广资料

从上述模式制度中我们可以看出,参与用户在平台购买288/盒的酒产品,然后通过寄售更高的价格,然后获得收益,用户通过团队体制内源源不断的拉人头来购买寄售,还可以获得每盒0.5-3元的收益,从而达到经济循环。看似收益的是参与用户,实则平台所售酒产品的定价是否跟标价的288/盒配套,我们无法得知,对此我们将持续保持关注报道。对于该平台此操作是否合法合规?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缴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该条例第七条将上述定义分解为如下三种类型:

第一,拉人头,即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第二,入门费,即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第三,团队计酬,即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至于以“通过社群集体智慧的结晶共同致富”为目标的苏沟惠购今后如何发展?以及该平台现推行模式制度所存在的问题是否会得到重视与整改?对此,侠X态度持续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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